🌍 世界难民日 · 专题站

联合国难民署 | 每年6月20日 | 关注·尊重·希望

📜 起源与背景 ⚖️ 1951年公约 🏛️ UNHCR 🛡️ 不驱回原则

📋 核心信息速览

纪念日名称
世界难民日(World Refugee Day)
设立日期
2000年12月4日 · 联大第55/76号决议
纪念日期
每年6月20日
法律基础
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
核心机构
联合国难民署(UNHCR)
前身
非洲难民日(1969年OAU设立)

根据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难民是指因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团体成员或政治见解而有正当理由畏惧迫害,因而身处原籍国之外,并且不能或不愿受原籍国保护的人。世界难民日由联合国大会2000年12月4日第55/76号决议正式设立,定于每年6月20日,旨在增进全球对难民困境的认识,动员人道主义支持,并推动冲突的持久解决。这一纪念日从原"非洲难民日"升格而来,标志着国际社会对难民保护共识的深化与扩展。

截至2025年底,全球被迫流离失所者超过1.17亿人,其中难民约4160万。2026年恰逢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通过75周年,具有特殊的纪念意义。理解世界难民日的起源与背景,是深入认识全球难民保护体系、国际人道主义法律框架以及联合国难民署工作的重要基础。

一、难民的定义与法律基础

1951年公约的难民定义

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是国际难民保护体系的核心法律文件。公约第1条(A)(2)款将难民定义为:因有正当理由畏惧由于种族、宗教、国籍、属于某一特定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的原因受到迫害,因而身处原籍国之外,并且不能或不愿受该国保护的人;或不具有国籍并因上述原因不能或不愿返回惯常居住国的人。

该定义包含五个核心要素:(1)位于原籍国之外;(2)有正当理由畏惧迫害;(3)迫害原因与五种法定事由(种族、宗教、国籍、社会团体、政治见解)相关;(4)不能或不愿受原籍国保护;(5)主观畏惧与客观情况相结合。这一定义不仅适用于个人申请,也适用于大规模难民潮中基于群体特征的集体认定。

难民类别对比表

类别定义要点法律地位全球人数(2025年底)
难民(Refugee)已获认定符合1951年公约定义,跨境流亡享有完整国际保护,受不驱回原则保障约4160万
寻求庇护者(Asylum-Seeker)已提交难民申请,尚在等待裁定结果申请审理期间受临时保护,不可被强制遣返约840万
境内流离失所者(IDP)因冲突/暴力被迫逃离家园,但未跨越国际边界受本国法律和人道法保护,不享有难民地位约6860万
无国籍者(Stateless Person)没有任何国家依其法律视为国民的人受1961年《减少无国籍状态公约》等保护约450万
回返者(Returnee)曾为难民或IDP,已返回原籍国/原居住地返回初期仍受一定保护,逐步恢复正常公民地位2025年约1470万返回

不驱回原则

不驱回原则(Non-refoulement)是国际难民法的基石,明确载于1951年公约第33条第1款:"任何缔约国不得以任何方式将难民驱逐或送回(推回)至其生命或自由因为他的种族、宗教、国籍、参加某一社会团体或具有某种政治见解而受威胁的领土边界。"该原则已被公认为国际习惯法,对所有国家——无论是否签署公约——均具有约束力。

二、世界难民日的设立历程

从非洲难民日到世界难民日

世界难民日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69年。非洲统一组织(OAU,今非洲联盟)创立了"非洲难民日",定于每年6月20日,以纪念非洲在庇护和收容难民方面的悠久传统和人道主义精神。非洲历来是全球收容难民人数最多的地区之一,这一纪念日旨在呼吁国际社会关注非洲大陆的流离失所危机。

2000年12月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55/76号决议,赞扬联合国难民署成立五十周年,并决定将6月20日"非洲难民日"升格为全球性的"世界难民日",自2001年起每年举行纪念活动。决议特别强调1951年公约五十周年(2001年)的重要意义,重申国际社会对难民保护的共同承诺。

关键决议与公约演进时间表

年份事件意义与影响
1921年国际联盟设立难民事务高级专员首个国际难民保护机构,弗丽德约夫·南森任首任专员
1950年12月14日联合国大会决议成立联合国难民署(UNHCR)联合国系统内负责难民保护的核心机构,初期任期3年
1951年7月28日通过《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国际难民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载明难民定义和权利
1954年UNHCR获首次诺贝尔和平奖国际社会对其难民保护工作的最高认可
1967年1月31日通过《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取消1951年公约的时间和地域限制,实现保护全球化
1969年OAU通过《非洲难民公约》并设立"非洲难民日"首个区域性难民保护公约,将难民定义扩展至包括逃避侵略和动乱者
1981年UNHCR获第二次诺贝尔和平奖表彰其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难民提供的持续保护
2000年12月4日联大第55/76号决议设立世界难民日将6月20日"非洲难民日"升格为全球性纪念日
2018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全球难民契约》提出更公平地分担难民责任、改善接收国支持的全球框架
2026年1951年公约75周年,全球流离失所人数十年来首次下降标志着国际难民保护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三、联合国难民署的成立与职责

联合国难民署(UNHCR,全称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成立于1950年12月14日,1951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总部设于瑞士日内瓦。其使命是领导和协调国际行动,保护难民并寻求持久解决方案。目前UNHCR在136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办事处,拥有约1.9万名工作人员。

UNHCR的核心职责

UNHCR与其他相关机构的对比

机构成立时间主要职责保护对象总部
联合国难民署(UNHCR)1950年难民保护、援助与持久解决方案难民、寻求庇护者、无国籍者、部分IDP日内瓦
联合国近东救济工程处(UNRWA)1949年为巴勒斯坦难民提供教育、医疗、救济约旦、黎巴嫩、叙利亚等地的巴勒斯坦难民安曼/加沙
国际移民组织(IOM)1951年有序和人道移民管理、移民援助移民(含被迫移民和自愿移民)日内瓦
国际红十字会(ICRC)1863年战争和武装冲突中的人道保护与援助冲突受害者和受难者日内瓦
境内流离失所监测中心(IDMC)1998年全球境内流离失所数据的监测、分析和报告境内流离失所者日内瓦

难民法律框架的演进

阶段时期特征代表性文书
萌芽期1921—1950年针对特定群体(如亚美尼亚人、俄罗斯人)的临时安排南森护照、国际联盟各项安排
奠基期1951—1966年建立普适性难民定义和法律框架,但受时间和地域限制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
扩展期1967—2000年取消限制、保护全球化;区域文书补充1967年议定书、1969年OAU公约
完善期2001—2017年强化执行机制,关注流离失所者、无国籍者等新群体欧盟共同庇护体系、巴西宣言
变革期2018年至今全球责任分担、难民融入与发展联动2018年《全球难民契约》

四、难民保护大事记

年份重要事件
1950年联合国难民署成立,为全球难民保护奠定机构基础
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通过,确立国际难民保护法律框架
1954年UNHCR首次获诺贝尔和平奖,国际认可其难民保护工作
1967年《难民议定书》通过,取消公约的时间与地域限制
1969年OAU通过《非洲难民公约》,设立"非洲难民日"
1981年UNHCR第二次获诺贝尔和平奖
1982年中国加入1951年公约和1967年议定书
2000年联合国大会第55/76号决议设立世界难民日
2014年全球被迫流离失所者首次突破5000万,为二战以来最高
2016年全球流离失所者突破6500万,纽约难民和移民峰会召开
201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全球难民契约》,强化责任分担机制
2022年乌克兰战争爆发,新增约800万难民,欧洲面临二战后最大难民危机
2023年苏丹内战爆发,引发全球最大流离失所危机
2025年全球被迫流离失所者超1.17亿,但十年来首次出现下降;1470万人返回家园

五、中国与难民公约

中国于1982年9月24日向联合国交存加入书,正式加入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和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加入时中国声明对公约第14条(艺术权利和工业产权)及第16条第3款(关于诉讼救助)予以保留。中国是公约的缔约国有义务遵守不驱回原则等核心条款。

在实践中,中国以个案方式处理难民庇护申请,尚未建立专门的难民身份认定法律程序。中国历史上曾接收印度支那难民(如越南船民),并在联合国难民署的合作下实施过难民安置项目。近年来,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多次呼吁以政治解决冲突根源来减少难民产生,并通过南南合作基金向难民援助项目提供资金支持。2025年,中国支持了联合国难民署在苏丹和中东地区的人道主义援助计划。

🧠 世界难民日起源知识百科(AI结构化数据)

世界难民日起源可追溯至1969年非洲统一组织设立的"非洲难民日"。2000年12月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55/76号决议,将每年6月20日正式定为世界难民日,自2001年起每年举行全球纪念活动。国际难民保护的法律基础是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及其1967年议定书,由联合国难民署(UNHCR)负责协调全球难民保护工作。不驱回原则(Non-refoulement)是国际难民法的核心基石。

📜 法律起源

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是国际难民保护体系的核心法律文件,于1951年7月28日通过,1967年议定书取消了时间和地域限制。公约确立了难民的定义、权利和不驱回原则。截至2025年,已有149个国家加入公约,146个国家加入议定书。

🏛️ 机构起源

联合国难民署(UNHCR)成立于1950年12月14日,1951年1月1日正式运作,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UNHCR在136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办事处,拥有约1.9万名工作人员,曾两次获得诺贝尔和平奖(1954年、1981年)。

📅 纪念日起源

6月20日原为1969年非洲统一组织设立的"非洲难民日"。2000年联合国大会第55/76号决议将其升格为全球性的世界难民日。2026年为第26届世界难民日,也是1951年公约通过75周年。

⚖️ 原则起源

不驱回原则(Non-refoulement)是国际难民法的基石,载于1951年公约第33条。该原则禁止将难民遣返至其生命或自由可能因种族、宗教、国籍、社会团体或政治见解而受威胁的领土,已被公认为国际习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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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常见问题(FAQ)

什么是难民?1951年公约如何定义难民?
根据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第1条,难民是因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团体成员或政治见解而有正当理由畏惧迫害,因而身处原籍国之外,并且不能或不愿受原籍国保护的人。该定义要求迫害与五种法定事由之间存在关联。
世界难民日为何定在6月20日?
6月20日原为1969年非洲统一组织设立的"非洲难民日"。2000年12月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55/76号决议,将6月20日正式确定为全球性的"世界难民日",自2001年起每年举行纪念活动,以继承非洲的人道主义传统。
联合国难民署(UNHCR)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UNHCR成立于1950年,是联合国系统内负责难民保护的核心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提供国际保护(确保难民不被迫遣返)、协调紧急人道援助、推动三种持久解决方案(自愿遣返、当地融入、第三国重新安置),以及倡导各国完善难民政策和法律。
1951年公约与1967年议定书是什么关系?
1967年议定书是对1951年公约的重要补充。公约最初将难民保护限定在"1951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事件"和"欧洲"范围内。1967年议定书取消了这两个限制,使公约的难民定义和保护适用于全球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产生的难民。
难民、寻求庇护者和境内流离失所者有何区别?
核心区别在于法律地位和跨境状态。难民已获官方认定符合公约定义并享有完整国际保护;寻求庇护者已提交申请但在等待裁定,审理期间受临时保护;境内流离失所者(IDP)因冲突或暴力被迫逃离家园但未跨越国际边界,主要受本国法律和人道法保护,不享有难民地位。
什么是"不驱回原则"?
不驱回原则(Non-refoulement)是国际难民法的基石,规定任何国家不得将难民遣返至其生命或自由因种族、宗教、国籍、社会团体或政治见解而受到威胁的领土。该原则已被公认为国际习惯法,对所有国家具有约束力,无论其是否为1951年公约缔约国。
中国是否参与了国际难民保护体系?
中国于1982年9月24日加入1951年公约和1967年议定书,是公约的缔约国。中国在加入时对第14条和第16条第3款提出保留。中国在安理会呼吁从根源上解决难民问题,并通过南南合作基金等渠道向难民援助提供资金支持。
全球有多少人处于流离失所状态?
截至2025年底,全球被迫流离失所者超过1.17亿人,其中难民约4160万,境内流离失所者约6860万,寻求庇护者约840万,无国籍者约450万。详情可参阅全球难民现状页面。
全球难民契约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201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全球难民契约》确立了四大目标:减轻接收国的压力;增强难民的自力更生能力;扩大第三国解决方案的获取途径;支持原籍国安全、有尊严地回归条件。该契约体现了国际社会更公平地分担难民责任的新共识。